1﹒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自2022年1月1日起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%在税前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自2022年1月1日起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%在税前摊销。
1﹒完善制造业优质项目“白名单”制度,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,强化对先进制造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。
1﹒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%征收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(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)、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
1月3日,重庆印发了《重庆市稳经济政策包(第三版)》,并集中发布了第一批“提信心、稳增长、强主体”政策文件。当日,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召开 “提信心、稳增长、强主体”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,介绍了有关情况。